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看劇學撩妹法則,也是做為一個不被討厭的人所需要的待人處事
 
俊熙的成功追求法:首先自己要是一個舒服的存在
不知有沒有人看過一則討論男女關係的摩擦力,意思就是在一起前的追求門檻最高,也就是所謂的最大摩擦力,但在真正交往後女方(或男方)對於條件就不那麼苛求,可是理論這麼說倒不是什麼都要做足,做足就成了工具人了。如果做對了就是裡頭飾演俊熙的丁海寅;做錯了就會淪為人見人打的前男友,(不過前提是這前男友依舊有達到交往階段,只是後來亂搞自己出局罷了。)
雖然女主角珍雅與俊熙是多年認識相處,但互動自然才會建立基礎:至少眼前這位是相處起來舒服的,而且因為已經非常了解彼此的脾氣與個性,參與彼此生活的話題也變得源源不絕,而非刻意製造。對照組可以看俊熙的同事,想要認識珍雅的美女同事姜世英,未建立好感便衝動行事,人家便會敬而遠之。姜世英會對俊熙有好感也是碰巧撞見俊熙英雄救美的一幕,在戲劇理論上稱之為:「先讓英雄就貓咪」,要讓觀眾覺得男主角可愛、有魅力,他當然得做出符合角色個性的事情,而且最好在女主角要愛上他之前。
 
 
自然靠近 愛意不要馬上表現出來
俊熙肯定是先喜歡上珍雅的,只是突然的示愛是一種壓力,一定要確認對方心意時表白,成功率才會最高,或換作是真正的好朋友不會時常說我們是好朋友喔!這種膚淺的話,而是以行動表現、證明給觀眾看,也可以清楚看見感情的發展脈絡。而俊熙又使出更厲害的一招,他讓珍雅以為自己對她不感興趣,所以時常開開玩笑地叫姐姐表示一下年紀之差,一下裝作自己是玩咖、夜店咖,如此突破「禁忌」也是俊熙的人生哲學。突破,也就是走另一條路,或許能發現新的風景,也不能總是禮貌對待,適時的淘氣也才能讓姐姐珍雅感受到這個弟弟是一位「男人」,才有更進一步的機會。
 
讓人開始感到厭煩,這場比賽就輸了
《經常請吃飯的漂亮姊姊》裡,女主角一開始就被律師男友提分手後,才後知後覺他的出軌。雖然這位前男友一開始就輸透透,可是後面做出的行為可以告死他了。就算身世背景良好財力豐厚、貌似人模人樣,但之後做出像變態一樣的行為,以好勝心的佔有不斷招惹女主角,看得我都想砸爛電視了。
 
其實,撇除劈腿不看的話,律師男若要挽回是有機會的,畢竟女主角曾深愛過他,雖然最後發現這不是真愛,但在還沒喜歡上俊熙之前,律師男好好做成功率是很大的,只可惜這角色注定如此,他的自以為是害了自己。所以如今,就算他是從皇宮爬回來都沒有用了。
 
(以上推斷與分享 純屬個人看法)
 
 
PS孫藝珍的燦笑真是療癒我心~
 
 
本文劇照來自影劇圈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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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吳鳥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